协会动态
Association dynamics
各会员单位: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自1982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为政府、为行业、为会员服务的宗旨,积极发挥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致力于推动我国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会第十届理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拟于2022年10月召开第十二次会员大会,换届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及副会长。
为凝聚行业力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增强理事会成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更好地发挥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作用,提升协会服务能力,本着民主办会的原则,经研究,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候选人自荐、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资格条件
(一)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候选人自荐、推荐的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衷农药行业事业,支持协会工作;
3.具有专业领域和地域代表性;
4.在会员中有影响力和代表性;
5.《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副会长单位候选人自荐、推荐的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4.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7.未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8.无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三)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资格
各候选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可推荐一名负责人担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二、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自荐、推荐程序
各会员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自荐)表》,自荐、推荐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由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整理。
(二)选举程序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协会章程规定比例,在充分酝酿协调的基础上,经形式审查,形成《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名单》并提交协会第十二次会员大会审议,投票选举产生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三)履职
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根据协会章程规定,享受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三、注意事项
1.本着依法依法、自愿、民主的原则,各会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荐、推荐担任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
2.自荐、推荐单位需认真填写《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自荐)表》(详见附件),盖章报送协会秘书处,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协会秘书处邮箱。
3.请于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第十一届理事会自荐、推荐工作的信息填报,逾期视作弃权处理。
四、联系方式
张东生 18201157850(同微信号)
王若青 15811455725(同微信号)
唐 辉 18610261518(同微信号)
黄华树 13911895456(同微信号)
邮箱:ccpia_lsh@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2号通广大厦7层
附件: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自荐)表